竞赛通知
2022年08月30日

  关于举办2022年天津市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天津市第三届残疾人展能节活动的预通知

  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残联函〔2022〕11号)的部署安排,市残联将于2022年下半年联合市人社、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举办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天津市残疾人展能节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审议,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文件会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天津市残联、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天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承办。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竞赛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设立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和技术工作。各参赛单位(各区残联、院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应组建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选手选拔、培训及物资保障、组队参赛等系列准备工作。

  二、竞赛活动时间地点

  拟于2022年9月召开本届竞赛活动,为期1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活动内容

  本届活动拟申报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内容严格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及社会热点用工需求,充分考虑残疾人自身特点、科学引导就业创业等因素,项目设置参照近年来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及2019年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共设置竞赛项目5大类15项:即网页制作、数据处理、文本处理、海报设计、摄影艺术创作、剪纸、插花、无人机操控、美发、美甲、中式面点、西式烹调、茶艺、盲人保健按摩、网络(含直播)销售。各区针对本届技能竞赛开展的选拔培训或初赛可参照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2020年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规则执行,本届竞赛规则将在7月另行通知。

  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期间,同时举办第三届天津市残疾人展能节活动。

  四、参赛条件

  1.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9月1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身体状况稳定的竞赛项目所涉行业(制造、软件、服务业等)从业人员或待就业人员、高校或中高职院校学生。

  2.选手原则要求拥有我市户籍。如非我市户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生活5年以上(时间截至2022年9月1日),能出具有效居住证明或就业、创业、纳税证明。我市各类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拥有正式学籍的适龄在读残疾学生入学满1年后可报名参赛。

  3.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届竞赛活动。

  4.已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海河工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参加本次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再享受相应荣誉奖励。

  各区要在收到预通知后积极开展本届竞赛活动的选手报名及选拔工作,积极挖掘技能优秀人才报名参赛。开展初赛的区残联,于8月10日前报送初赛方案;8月20日前完成初赛并做好选手选拔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最终参赛选手报名。

  五、竞赛表彰

  (一)奖励原则。

  本届竞赛坚持精神奖励为主。

  (二)奖励范围。

  1.竞赛项目获得名次的选手。

  2.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

  3.在竞赛组织和参赛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三)表彰奖励内容。

  1.个人奖

  (1)市级一类赛各项目获奖选手奖励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晋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符合条件的市级一类竞赛项目获奖选手申报相关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

  (2)全市决赛时,市级一类竞赛各赛项参赛人数须在20人以上,不足20人,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3)竞赛获得名次的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牌及证书。

  2.团队奖

  (1)团队积分办法

  决赛单项参赛选手20人(含)以上的取前8名,参赛选手15人(含)以上不足20人的项目取前5名,参赛选手10人(含)以上不足15人的项目取前3名,参赛选手5人(含)以上不足10人的项目取前2名。其中各单项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各代表队获奖选手得分总和为本队团体总分。

  (2)团体奖励

  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团结协作奖、道德风尚奖。

  3.我市将从各区申报的就业创业模范人选及竞赛成绩突出选手中遴选“天津市十大就业创业标兵”。具体评选事宜由教就部负责。

  六、展能节活动内容

  为展示我市残疾人奋勇拼搏、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新时代优秀残疾人在非遗传承、技艺传承、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等方面的工匠精神,在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期间,同时举办第三届天津市残疾人展能节活动。请各区残联积极动员本区技能优秀残疾人参加展能节技能展示活动,挑选创意新颖、视觉冲击力强的优秀残疾人作品参加展示。具体参展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此次大赛作为今年市残联全面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市残联深刻认识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深化,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更是向社会各界展现我市残疾人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契机,请各代表队要充分认识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对推动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认真选拔和组织选手参加市级竞赛活动,确保活动圆满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培训,备战竞赛。

  各代表队要以选拔、培育新人才为基本原则,逐步加大新选手选拔培养力度,为我市技能型残疾人梯队建设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各代表队要积极组织参加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进行赛前强化训练,进一步提高参赛选手的职业技能水平,为2022年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2023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奠定良好基础。

  (三)考虑全面,保障安全。

  由于目前我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各区残联、特教院校、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要对参加竞赛及展能节活动的工作人员、参赛选手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和出行安全培训,提前计划好集合、撤离方式,保障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往返安全。

  附件:1.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表

  2.第七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天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王子谦,电话:59188565,邮箱:wangziqian@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