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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和各届主席团会专题

一、组织建设工作简介
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协助区县党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主席团情况介绍
残联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主席团委员,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主席团聘请。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其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调换、增补主席团委员;
(六)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的情况;
(七)监督“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