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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化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指导残疾人文化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疾人文化艺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残疾人特殊艺术

中国残疾人特殊艺术取得的成就

随着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取得了卓著的成就。截至2007年,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委先后举办了六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五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直接参与者达10万人次,涌现出许多优秀残疾人演员和残疾人节目,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自1989年成立以来,在国内举行了近千场演出,直接观众超过100万人次,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观看了演出。江泽民总书记盛赞:“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艺术创造,从一个方面表现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坚强意志,也反映了世界残疾人创造生活的顽强毅力。这种渴望和勇敢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共同加以弘扬。”朱镕基总理赞扬艺术团的演出“体现了人的伟大,意志力的坚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还出访了亚洲、欧洲、大洋洲、美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参加了国际特殊艺术节,被誉为“美与友谊的使者”。

中国残联和地方残联还举办过不同规模的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工艺品展览等多种活动,推动了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的开展。中国残联还组织优秀的残疾人作者、美术家、书法家成立了中国残疾人作家、美术家、书法家联谊会。

基层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的开展

基层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的成功经验在于: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所谓“普及”,就是从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出发,广泛动员各类残疾人,因 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并努力将残疾人特殊艺术融入公共文化生活之中,积极促成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倡导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所谓“提高”,就是注重在群众性的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中发现优秀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优秀作品,并予以大力培养和扶持,利用和创造机会使其得以展示。各省市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活动,成功地发挥了选拔人才、推出精品的作用。此外,聘请中国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委员和其他专业文艺工作者对其进行指导、培训、加工和提高,扶持和鼓励残疾人艺术团参与国内外重大演出交流,使特殊艺术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特殊艺术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特殊艺术委员会”(简称“中国残联特艺会”),是中国残联设立的残疾人特殊艺术咨询、指导、协调机构;由文化艺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各艺术门类的专家 和从事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的人员组成;业务上接受文化部及中国残联的指导。

“中国残联特艺会”的工作宗旨是:发展特殊艺术,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及全面参与社会能力;激励自强精神,倡导助残风尚,培育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中国残联特艺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是:团结从事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文艺工作者,研究残疾人特殊艺术理论,交流特殊艺术工作经验,繁荣残疾人题材文艺创作,规划指导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协调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指导、辅导和支持残疾人艺术团的业务工作及各地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各类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艺术水平;组织残疾人特殊艺术的评选及表彰活动;开展国际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

残疾人文化生活

如何丰富基层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

因地制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在参与,是搞好基层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基本原则。主要可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及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声乐、器乐、棋牌比赛,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等,其目的是愉悦、康复残疾人身心,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基层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首先要促成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为残疾人开放,配有无障碍设施并提供特殊服务,促使基层社区的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入基层社区群众文化生活之中。其次,基层社区的残疾人组织应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发动和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灵活多样的文化活动。广大残疾人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自愿地结合在一起,以文会友,以画会友,以琴会友,以棋会友等,开展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怎样推动残疾人文化生活融于公共文化生活之中

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于公共文化生活,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途径有:

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对残疾人开放,在环境设施、信息交流无障碍及特别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大力倡导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如残健同台演出,作品同场展览等,鼓励、支持、帮助残疾人参与全国和地区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

根据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动员公共文化机构和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创作和推出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事业的文化艺术产品,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残疾人提高文化素质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

利用和创造机会展示残疾人的才华,发动残疾人踊跃参加公共文化活动。

宣传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

活动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5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截至2007年,全国共开展了17次活动。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实践证明,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的 "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意义广泛而深远。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会签下发"助残日"活动文件,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障了"助残日"活动在各地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有关部委、单位参与"助残日"活动,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贴近残疾人,加大了政府各个领域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通过充分动员公共传媒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报道残疾人事业,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新闻界朋友,利用各种传媒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在全国形成了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在基层如何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在基层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重在实效。各省、市、自治区残联根据每年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残疾人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各种助残活动。其主要方法:一是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党政领导人在“助残日”期间参加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的“送温暖”活动,发挥他们的榜样力量,带头扶残助残;二是充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与更多的残疾人“帮扶结对”,走进残疾人家庭,为他们排忧解难,并提供家政、医疗康复、职业培训、家教辅导等切实有效的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和残疾人服务社(站),形成服务网络,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基层中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设立助残服务岗,逐步形成助残服务网络,提供各种无障碍服务,将“残疾人优先”落到实处;五是把志愿者助残活动纳入社区服务总体工作,倡导邻里互助,实行分片包干,社区单位与残疾人签定“助残协议书”,“一帮一、结对子”,落实责任,帮扶到户;六是农村以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为重点,解决生活困难,传授生产科技知识,帮农、帮牧、帮副;七是在残疾人中倡导互助并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残疾人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在助残日期间组织残疾人上街为群众义务服务,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