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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244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2025-11-07  稿源:维权部

  张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残障与行动不便人员出行便利性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研究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妇女儿童等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快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先后出台《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无障碍既有建筑改造要点》《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呈现体系化建设发展态势,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提升。2022年-2025年,市委、市政府连续4年把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建设列入民心工程,为残疾人提供高品质生活服务,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关于盲道建设与使用

  1.注重科学建设。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等建设标准,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步行街、城市公园、文化广场、公共建筑等人行道口、公交站点全覆盖设置盲道,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全市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盲道里程达数百公里,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员出行提供极大便利。

  2.引入科技元素。2019年市残联牵头开发“融畅”APP无障碍导航系统,2024年升级3D实景导航功能,既提供无障碍设施导航服务,同时具备“随手拍”上传功能。广大残疾人在使用导航功能的同时,能够发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提示提醒有关部门加以改进。

  3.加强科普宣传。针对不同行业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专家队伍开展无障碍知识科普宣传宣讲,加大无障碍知识行业和社会普级力度,营造无障碍建设良好环境;成立由各类别残疾人和志愿服务者组成的无障碍督导总队,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体检式监督,宣传城市无障碍建设政策法规。督导队成立以来,累计开展督导活动60余场,对城市商业广场、公共交通、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场所实施重点督导,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监督作用,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开展公益诉讼活动。2023年,市残联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盲人乘公交公益诉讼,推动市公交集团成功解决公交车不报站、晚报站等现实问题,提升视力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体验感。该公益诉讼项目入选2023年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宣传;2024年开展残疾人无障碍就医公益诉讼,对8家三甲医院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和无障碍服务进行全方位提升;今年,将火警“119”纳入无障碍公益诉讼,使听力言语类残疾人能够通过文字、视频等方式快捷报警。

  (二)关于轮椅出行的连贯性和便利性

  1.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覆盖面。近几年,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市容整治,我市持续推动对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改造。其中,政府部门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大中型商业建筑基本具备无障碍设施,80%以上的文体纪念观演建筑、学校建筑、园林建筑具备无障碍设施,设置室外无障碍公共卫生间615处,既有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率达70%以上,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入口无障碍改造率达80%以上。通过提高无障碍设施的覆盖面,尽最大可能满足残疾人出行的便利程度。

  2.突出公交无障碍接驳连贯性。全市三站一场、邮轮码头、京津城际列车、全市地铁线路车站无障碍设施齐全配套,地铁车辆均设有轮椅座席位置,通过“天津地铁”APP爱心码实现残疾人免费乘坐地铁,在地铁车站设置“一键呼叫”按钮,实现地铁线路残疾人轮椅自主出行。全市运行无障碍公交车2045部,占全市运营车辆的20.4%,集团内一级踏步车辆基本上拥有无障碍设施,后期还将陆续更换更多无障碍车辆,保障轮椅残疾乘客出行方便。

  3.打造无障碍设施细部小环境。按照现行制度标准,强制要求在新建和改建道路人行道交叉路口、街坊路口设置缘石坡道,并对交通安全岛进行坡化改造,确保行动不便者安全使用。

  4.升级无障碍设施配套大格局。2024年,市政府将实施海河旅游观光带无障碍环境提升改造纳入市20项民心工程,对海河两岸永乐桥到赤峰桥约5.6公里地段滨水空间及主要路口实施无障碍环境提升改造。新建2处轮椅坡道,增设46处缘石坡道,安装51套过街提示音响、64处无障碍标识、438米无障碍扶手,辐射带动海河旅游核心区域无障碍环境整体跃升,充分彰显天津城市开放包容,文明亲民的良好形象。

  (三)关于交通信号提示增设和优化

  多年来,为方便盲人过街和安全出行,市区有关部门加大对交通信号的优化改进。2024年交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残疾人代表意见基础上,主动沟通协调生产厂家,对行人过街信号灯进行智能升级改造试点,对交通信号新增音量调控和盲人过街智能开启等功能,实现灯态的语音播报提示,通过不同声音提示让盲人清晰感知通行状态和通行时间。当前,交管部门已完成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河北区政府门前、卫津南路与苍穹道交口、解放北路与张自忠路交口、狮子林桥及海河旅游观光带等51处重点位置升级安装,取得良好使用效果和社会效益。根据试点情况反馈,市残联将持续推动交管部门改进交通信号设施,增加安装点位,持续改进盲人出行交通环境。

  (四)关于城市量化照明设施维护

  近年来,通过实施提升改造道路、街巷、通道等点位的路灯设施,我市照明设施安全管理、运维水平有较大提升,消除“盲点”“暗区”有较大改观,中心城区改造箱式站162座,改造室内站241座,改造低空箱206座,改造灯杆16818基,改造灯具35835套,涉及281条道路、街巷、通道和1263个小区。日常管理中,实施领导干部包片负责制,改进优化巡查巡检周期,执行“排查、建档、整改、复验、销号”闭环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亮灯率达到99.03%,设施完好率96.7%以上。

  二、下步工作

  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将从以下4个方面推动改进。

  一是规范标准执行。在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及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款,做到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国家《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强制性标准发布后,抓紧修订《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指导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是完善服务设施。完善公共交通衔接,增设斑马线两端提示盲道,并与智能语音提示信号灯结合使用;在公交站台设置候车盲道,与候车区、上车区无缝衔接;在地铁车站设置“一键呼叫”按钮,楼梯、电梯按钮等点位张贴盲文铭牌,加装轮椅升降平台,持续完善轮椅坡道、车站盲道建设;在地铁车站内增配爱心轮椅和“无障碍渡板”,方便轮椅通过站台与车辆间的缝隙并提供“爱心预约”服务;新购置车身长度8.5米及以上公交车辆全部配置无障碍踏步装置,为残障与行动不便人员出行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改造行人过街语音提示设备,全力为视力残疾人打造更友好、更温暖、更安全的过街通行条件。

  三是加强城市管理。全方位关注残疾人及行动不便人员的出行需求,不断优化城市道路桥梁相关设施养护,做好日常城市道路巡查检查,对破损盲道优先修复,综合治理占压盲道行为,切实提升残疾人出行便利;不断优化道路照明设计,合理布置路灯间距,调整路灯高度,确保路面照度均匀,避免过亮或过暗区域。在交叉口、人行横道等关键区域增加照明密度,完成好2025年民心工程项目涉及的43个点位246基451套路灯补建任务,做好道路、街巷、通道等场所“盲点”“暗区”的提升改造和消除工作;在座椅设置和维护方面,不断加大密度,合理分布,增加无障碍座椅占比,定期清洁和破损修复,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群体提供休息场所,降低体力消耗,促进社区互动,增强归属感,提升市民使用体验。

  四是搞好宣传监督。通过无障碍督导活动和融畅”APP“随手拍”功能,及时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职能部门整改提供依据;持续开展公益诉讼行动,通过有效行政方式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2025年完成残疾人就医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项目,全面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通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涉残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人员:张泽原   联系电话:6308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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