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扎实做好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工作,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和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1.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白内障患者。
2.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优先。
二、救助数量
全市共计700例(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救助标准
每例手术最高提供3000元救助资金支持,医保结算后,自费金额不足3000元,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自费金额超出3000元,超出部分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
四、工作流程
(一)筛选救助对象。区残联与定点医院配合,加大筛选力度,按任务指标完成本年度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对符合救助条件患者,区残联填写《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留存患者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复印件备查。
(二)实施复明手术。定点手术医院按照医疗规范及本项目要求完成复明手术。详细准确填写《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各项内容,将手术情况及时反馈区残联。
(三)做好登记统计。区残联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定点医院认真填写《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及《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汇总表》和《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满意度调查表》。
(四)上报完成情况。各区残联每季度将项目完成进度电子版报送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在全部项目完成后,将《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及《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汇总表》,加盖区残联公章后报送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天津市2023年白内障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各区残联留存备查。
本项目联系人:张净,联系电话:23937040
天津市残联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