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10月1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残联共同启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双方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签约仪式。天津市残联副理事长李津海同志出席。签约仪式上,李津海同志指出,残联作为群团组织,不具备执法等相关行政职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发现问题时解决起来比较困难,通过此次合作,市、区残联一定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迪表示,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益诉讼,是人民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的应有之义,此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加强检察机关与残联的合作,了解残疾人诉求,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特别是能够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在基层的重视程度和贯彻落实。
仪式后,大家一起参观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历史展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