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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卫生系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2021-09-30  

  2021年天津市卫生系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为做好2021年天津市卫生系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要求,结合我市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申报卫生系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天津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医疗按摩师资格并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取得医疗按摩师资格并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的人员。已经退休的不再参加评审,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三年的、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一年的、受到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不得参加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2021年盲人医疗按摩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天津市盲人医疗按摩中级职称评审办法》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取得医疗按摩师资格后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参加评审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盲人按摩或相关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疗按摩师资格并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满四年或以上。   

  2、盲人按摩或相关医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疗按摩师资格并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满六年或以上。

  四、申报推荐方式和时间

  申报人依据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2),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

  开展线上申报。在职称评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星期二)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于12月1日至10日收取纸质材料。(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41号3号楼608室  电话:59188380)

  四、材料要求

  (一) 个人提交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2009年9月1日前取得医疗按摩师资格的可不提供)、医疗按摩师任职资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

  从业机构出具的聘书、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2、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后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个人业绩综述一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推荐单位提供的材料

  1、《推荐人员名册》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代评委托书》1份。

  五、组织专家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受理材料后、拟于2022 年1月20日举行评审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规定在市残联网站公示。

  六、获取职称证书。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天津市卫生系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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