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地图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见
2021-08-04  稿源:维权部

  各区残联、财政局:

  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是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民生、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使他们有尊严生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任务要求

  以满足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自愿、平等为原则,围绕解决残疾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做饭难”等生活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个性改造,确保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做好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优先安排需求强烈、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范围

  一是困难残疾人家庭。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供养待遇及经街道(乡、镇)及区残联认定的其他困难残疾人家庭可申请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持有天津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家庭,参加天津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不可重复申请改造项目;改造项目不同的,可以继续申请无障碍设施改造。

  二是社区(村)公共服务区域。老旧社区(村)对外服务、残疾人康复、休闲娱乐等场所应进行无障碍改造;居住小区大门出入口、绿地广场、物业服务、居民楼道、楼梯、出入口,具备改造条件并经产权共有人同意,也可申请进行无障碍改造。

  三、改造内容

  各区残联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和《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DB/T29-196-2017),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助用品配置等方面,参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残疾人辅助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执行(附表1)。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全市各区必须改造的项目,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是各区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建设实际,自选改造项目和配置辅具。各区在满足残疾人基本居家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可向提高型发展。

  四、改造程序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由残疾人户籍或社区(村)所在地残联部门组织实施。

  (一)需求调查统计。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残疾人需求,拟制无障碍改造计划,各区残联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残联上报下一年度无障碍建设改造计划(附表2)。

  (二)经费预算安排。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2021年至2023年,对残疾人家庭基础类设施改造,市财政按照各区实际改造量给予100%转移支付补助。各区残联在报送下一年度无障碍改造计划的同时提出改造资金申请,经市残联审核后,转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根据市残联审核的各区无障碍预计改造情况,将资金提前下达各区,并于次年年底前,根据市残联汇总的各区实际情况与各区进行结算。

  (三)组织无障碍改造实施。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发现不规范、不安全的建成设施立即整改;施工选材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既要协调又要节约,注重实用和美观。每年10月底前完成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并将项目数据及时录入中国残联无障碍建设数据库并报市残联。

  (四)完善无障碍改造申请材料,留存备查。具体备查材料如下:

  1.《天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资金审批表》(附表3);

  《天津市社区(村)无障碍建设资金审批表》(附表4)。

  2.《天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汇总表》(附表5);

  《天津市社区(村)无障碍建设汇总表》(附表6)。

  3.身份证、户口薄、残疾人证复印件。

  4.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前、后照片。

  5.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发票等。

  (五)每年第四季度市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对各区进行抽查验收,每个区3至5个点位。

  各类报表应当填写清晰、完整,每个改造项目验收人和上报单位均应签署意见,盖街(镇)残联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确保施工质量。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新时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幸福工程。各区残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自觉担当,切实将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无障碍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争取各方支持,协调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无障碍改造项目个个成为精品工程。

  (二)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联系协调工作,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申报内容与实施对象脱离,杜绝申报项目多、实际工程量小的虚报冒领现象。

  (三)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创新发展。各区要自觉从本区经济社会建设实际出发,在保障重度残疾人和经济困难户需求的基础上,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探索,逐步扩大服务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村)的覆盖范围。

  (四)做到善始善终,搞好年度总结工作。各区残联在年度任务完成后及时组织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的通知》(津残联〔2019〕18号)同时废止。

党政机关标识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安全   帮助信息  加入收藏
主办:天津残疾人联合会  技术支持:津云
备案号:津ICP备05001997号-1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微博
微信
政务新闻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