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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发放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的通知
2021-08-04  稿源:教就部

  各区残联、财政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纳入了2017年20项民心工程,通过通讯、网络和视听等途径为我市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拓展沟通渠道、拓宽就业创业道路,增强出行便利与安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现就给予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通讯信息消费补贴(以下简称“通讯补贴”)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时间

  补贴对象自愿申请,通过审核审批后,由各区残联于每年6月和11月按照每人30元/月标准发放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通讯补贴。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一次性申请。

  补贴对象通过申请审批合格后,如无残疾人证迁出核发区等情况,无需再次提出申请;符合继续享受补贴条件的可连续享受补贴。

  上半年申请时间:4月至5月

  下半年申请时间:9月至11月

  年度内新领取视力、听力、言语三类残疾人证的补贴对

  象以残疾人证签发日期按月计发补贴。

  (二)三种申请方式。

  一是现场申请。申请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借记卡(不带透支功能),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残疾人需要家属等代办人为其申请,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二是手机申请。申请人通过手机打开微信客户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信息平台”,打开右下角“社会保障”中的“通讯补贴”申请界面,通过残疾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残疾人证号注册,录入残疾人通讯补贴申请信息,拍摄上传2张照片:⑴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第1页(持证人像页)和存折或借记卡照片;⑵申请人手持存折或借记卡照片。

  三是电脑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脑登陆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http://www.tjcjrjy.org),在首页点击“通讯补贴申请”进入系统申请界面,通过残疾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残疾人证号注册,录入残疾人通讯补贴申请信息,上传2张照片:⑴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第1页(持证人像页)和存折或借记卡照片;⑵申请人手持存折或借记卡照片。

  四、审核程序及管理

  (一)初审。

  街道(乡、镇)残联在申请受理期内,对现场受理的申请符合条件要当日办结,初审不通过的要当面说明原因、理由;对通过手机或电脑申请的,要每天通过残疾人通讯补贴管理系统进行初审, 5个工作日内办结。初审合格的即时上报区残联进行复审,初审不通过要注明原因、理由及时反馈到残疾人手机或电脑申请注册账号。

  (二)复审。

  区残联通过残疾人通讯补贴管理系统对街道(乡、镇)残联上报的初审合格信息进行复核。复审通过的要及时通过银行进行发放,复审不通过的要注明原因、理由及时反馈街道(乡、镇)残联准确告知申请人。

  (三)定期核查。

  区残联要建立和执行残疾人通讯补贴系统数据定期核对机制,每月最后5天内,在残疾人通讯补贴管理系统中将本区补贴对象信息与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动态数据进行比对,经比对、核查和生存认证发现以下情况,应从次月停止发放:

  1.户籍从本市迁出或注销的; 

  2.失踪或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为“死亡注销”状态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4.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的。

  (四)发放补贴。

  补贴资金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区残联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五)资金来源和资金拨付。

  补贴资金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市财政根据市残联报送的各区预计补贴人数和资金数额,将资金提前下达各区,并于次年年底前,根据市残联汇总的各区实际支出情况与各区进行结算。区财政要将市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根据同级残联申请,及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政策落实。各区残联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要任务。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区残联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规范整个补贴申请和审核过程,做好通讯补贴相关审核发放工作。

  2.提供便捷服务,注重工作时效。区、街道(乡、镇)残联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受理工作,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及时做好通讯补贴政策解释,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手机和网络申请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和时限审核残疾人证、身份证信息与本人照片一致性,身份证与开户行信息一致性等内容,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批进度及结果,提高工作效率。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市、区残联要及时组织政策和系统培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通讯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区、街道(乡、镇)残联业务人员要全面掌握通讯补贴工作要求,要充分考虑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组织补贴实施各环节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办时间、方式和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严防网络诈骗。

  4.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各区残联要加强督导,抽查政策执行情况,杜绝漏报、瞒报、错报,严格把关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街道(乡、镇)残联要开展自查,依托残疾人证系统与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网络系统审批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区残联每年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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