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残疾人信访接待和矛盾排查调处等事务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承担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使用、动态更新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工作;承担残疾人工作信息统计和市残联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建设、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宣传、督导、推动等工作;联系、协调、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完成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包括综合科、后勤科、调研科、信息技术科、权益保障科、社会组织科;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391.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87.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391.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7.9万元,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改造、统计信息化日常运维及动态更新、市残联机关物业及运行维护、困难残疾人应急救助、残疾人维权专项、残疾人社会工作以及本单位基本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0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2万元。主要项目是:打印机0.5万元、一体机0.3万元、家具用具0.3万元、复印纸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57.6万元、服务类29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706.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0年无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0年无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