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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概念的由来
2020-01-10  

  统一战线就其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建立的政治联盟或联合;就其狭义而言,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战略策略,主要是无产阶级自身团结和同盟军问题。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概念最早是由恩格斯提出的,列宁发展了统一战线概念内涵,统一战线概念在中国十分丰富并具中国特色。

  (一)

  毫无疑问,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思想的主要创始人,恩格斯最早提出和使用了“统一战线”概念。恩格斯出身在一个信奉宗教的英国商人家庭,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发展轨迹,经历了从宗教信仰者到虔诚主义批判者进而到无神论者,再到坚定的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深刻变化过程。1840年10月17日,在德国北部商港不来梅经商的恩格斯以弗?奥的署名,在《知识界晨报》第249号上发表文章《唯物论和虔诚主义》,其中写到:“在同宗教的黑暗势力进行斗争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结成统一战线。”这篇文章以《不来梅通讯》篇名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中。这里,恩格斯第一次提出了“统一战线”概念,运用统一战线政治策略开展反对宗教封建势力的现实斗争。

  42年后,1892年3月8日,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伟大革命导师的恩格斯在致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倍倍尔的信中,又一次使用了“统一战线”概念,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工人运动中,要善于运用革命策略,“如果射击开始得过早,就是说,在那些老党还没有真正相互闹得不可开交以前就开始,那就会使他们彼此和解,并结成统一战线来反对我们。”这里,恩格斯又一次使用“统一战线”概念,指导无产阶级政党以统一战线策略战胜反动势力结成的政治联盟。

  恩格斯作为统一战线思想的创立者之一,明确提出和使用“统一战线”概念,从正反两方面阐明统一战线的内涵及方针等,是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一大贡献。

  (二)

  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特别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后,如何认识和对待统一战线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具体论述过,列宁结合时代变化和俄国具体实际,丰富和发展了统一战线概念内涵。

  列宁使用“统一战线”概念,是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曾设想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中实行多党合作的统一战线,但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等党派要建立所谓的联合政府。对此,1919年、1922年,列宁曾多次使用统一战线的概念,揭露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结成反革命的联盟,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列宁强调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必须重视统一战线的战略和策略,必须巩固工农联盟,必须利用各国资产阶级之间以及各个国家内资产阶级各集团或各派别之间的一切利益对立,“极仔细、极留心、极谨慎、极巧妙地一方面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哪怕是最小的‘裂痕’,要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尽管这些同盟者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靠不住的、有条件的。”列宁第一个提出并使用了工人阶级统一战线的概念,还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发展为“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口号,亲自领导建立了共产国际,指导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主革命。

  当然,从时间上看,斯大林比列宁早两年使用“统一战线”概念。1917年7月,斯大林指出: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右翼,“已经出卖了革命统一战线,和反革命结成了联盟”。但是,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报告中,认为在苏联剥削阶级已被消灭,只剩下了互相友爱的工人和农民两个阶级,“在苏联只有一个党,即共产党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斯大林在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同时,也就宣布在苏联“只有一个党可以存在”,而统一战线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和理由了。

  (三)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成功地发挥了统一战线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重要法宝作用,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统一战线概念及内涵。中国统一战线经历了国民革命时期的民主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革命统一战线,直到爱国统一战线几个重要历史阶段。

  “统一战线”作为翻译名词,译自英文“UNITED FRONT”,它的词义最通常的意思是“联合战线”、“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人最早使用“联合战线”概念的是陈独秀。1922年5月23日,陈独秀在广州参加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后,在《广东群报》上发表《共产党在目前劳动运动中应取的态度》一文,第一次使用联合战线概念,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劳动运动的工作上,应该互相提携,结成一个联合战线(UNITED FRONT),才免得互相冲突,才能够指导劳动界作有力的战斗。”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其他领导人毛泽东、蔡和森、恽代英等也都相继在不同场合使用过联合战线或民主联合阵线的概念或含义。中共“二大”正式将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写进党的文件。

  中国共产党人最早使用“统一战线”概念的是瞿秋白,他在大革命时期使用了这个概念。1925年8月18日,瞿秋白在《“五卅”后反帝国主义联合战线的前途》一文中提出:“反帝国主义的民族统一战线已经成为事实。所以‘五卅’以后反帝国主义运动确已进了革命行动的时期,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也已经不仅是宣传上的口号,而成了群众斗争的实际目标了。”民族统一战线也成为党的领导人对这一时期统一战线的主要表述用语。

  “工农民主的民族统一战线”,主要指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联盟,当时将其称为“下层统一战线”,中共党史和史学界称其为工农民主统一战线。1931年9月,《中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中曾指出,“经过这些组织正确实行反帝运动中的下层统一战线,和吸收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的阶层参加斗争。”1945年4月,周恩来在党的七大上作《论统一战线》发言中,把土地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称之为“反封建压迫、反国民党统治的工农民主的民族统一战线。”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为基础,包括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广泛联盟。1935年12月1日,毛泽东在给张闻天的信中提出,尽快建立“反蒋抗日统一战线”。12月27日,在瓦窑堡会议上,毛泽东向党内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报告,第一次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概念。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是全民族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它是在人民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提法有一个演变过程。①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声明,提出:中国民族解放战争的新阶段已经到来了,要坚持“各界人民的统一战线”,制止内战危险,努力促成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②1947年2月中共驻南京等地的代表陆续撤回延安,第二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后,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对党内指示《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提出要建立没有蒋介石反动派参加的,“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的统一战线”。③1949年7月6日,周恩来在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概念,指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依靠人民解放军,依靠农民、工人、革命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所形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在第一届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写道:“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提法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前为止。

  “革命统一战线”是特殊时期的统一战线提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一战线遭到了严重破坏甚至不能开展正常的活动和工作,期间对统一战线的提法叫革命统一战线。粉碎“四人帮”后,统一战线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提法仍然是革命统一战线。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我们要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团结爱国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革命统一战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爱国统一战线”是新时期以来统一战线的统一称谓。1979年9月1日,邓小平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现阶段的统一战线可以提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这样范围就宽了,具有广泛的性质。”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正式明确提出“爱国统一战线”概念。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都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统一战线是党的重要法宝论断的由来

  把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大法宝,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基本经验的深刻总结。

  (一)

  1939年7月9日,毛泽东对陕北公学赴前线的学员发表讲演,第一次提到“三个法宝”。他说,同志们送我一面旗子,我要还给同志们三面旗子,作为你们上前线的礼物。这三面旗子,又名三个法宝,第一个是统一战线,第二个是游击战争,第三个是革命中心的团结。这是“三个法宝”最初的内容。

  同年10月4日,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进一步明确提出:“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由此,“三个法宝”提法正式确立。

  (二)

  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远在法宝提出之前就充分展现出来了。早在1922年中共二大上就提出了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的主张,对于推动中国革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经过努力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创了反帝反封建革命的新局面,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但由于当时党缺乏革命斗争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斗争实践的结合没有深刻的认识,由于当时党的主要负责人的软弱退让,拱手让出了党对统一战线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解除了已有的工农革命武装,在强大敌人的袭击下,最终使党完全丧失制止和打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叛变革命的能力,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华民族同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确定了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中国的全面抗战开始,国共实行了第二次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全国建立起来。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我们党积极维护并致力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了联合国民党共同抗日,制止国民党顽固派对日妥协和反共倾向,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三大口号,粉碎了国民党顽固派的三次反共高潮。党在各根据地普遍建立“三三制”的统一战线政权,实行减租减息,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商政策,团结争取了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和其他中间力量;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广大的同盟者。

  抗日战争时期,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趋于完善和成熟的时期,毛泽东的统一战线思想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实践中有很大发展。他不仅提出了统一战线是一大法宝的科学论断,还提出了独立自主原则,又团结又斗争的政策,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有理、有利、有节”、“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斗争策略等。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发展为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为新中国的建立发挥了重要法宝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团结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各界爱国人士,为巩固人民政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一文中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同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得到发展。统一战线这一法宝,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持。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统一战线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是我们排除万难、夺取胜利的一大法宝。”在2000年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指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离不开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统一战线,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离不开统一战线,完成祖国统一离不开统一战线。强调“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三个法宝”的重要论断。2002年,胡锦涛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发表讲话,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2004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又强调:“统一战线始终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2006年,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的由来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显著标志。高举这两面旗帜,既有深刻的历史继承性,又有鲜明的时代必然性,是我们党把统一战线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的又一成功范例。

  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也是统一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1949年以后,随着新生的人民政权的诞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规模和内容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任务,是要在实行共同纲领、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密切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人,为着稳步地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为了克服党内存在的关门主义思想倾向,正确掌握统一战线政策,尽可能扩大统一战线的团结面,20世纪50年代,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都强调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宗教和侨务工作明确提出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1950年7月23日,《中央在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就指出,对于教会中进行破坏活动与间谍活动的特务分子,不论是外国或中国人,均须依照共同纲领第七条坚决惩处,但不要牵连整个教会、教堂或教会学校等,而要把那里的教徒的大多数也团结到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一同反对帝国主义和特务分子。1955年8月24日,中央统战部《关于目前印度尼西亚、缅甸、印度华侨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为了更进一步巩固与扩大华侨统一战线,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继续对华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华侨关心和拥护祖国社会主义建设。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出现一些思想障碍,1958年2月25日,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华侨事务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和全国侨联第一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总结》,明确指出,处理华侨与侨居地人民、与祖国人民的关系,在国外应该是“异中求同”,就是根据不同情况,不同阶级,不同利益,统一在爱国主义旗帜下,表现在各种形式上,为有利于祖国而服务。5月16日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在《八年来的华侨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续扩大华侨爱国统一战线,使华侨团结在祖国周围,是华侨工作的长期方针。”指出“在华侨工作中,过早收起爱国主义的旗子,是不正确的。这样做只会脱离广大的华侨群众。”

  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世纪50年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即将完成,统一战线明确提出对统一战线成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1956年3月26日,中央统战部在《关于帮助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推动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加强对原国民党员以及和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中上层分子的工作,采取各种方式联系他们,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向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5月25日中央转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扩大)的报告》指出,“对绝大多数教会人士,即使他们在历史上与帝国主义分子或国民党反动派有过某些关系,我们也应该把他们当作争取团结的对象,采用教育说服的方法,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引导他们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实现了战略转移,统一战线也实现了从服从和服务于阶级斗争的统一战线向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统一战线的历史性转变,“台湾归回祖国提上具体日程”。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这篇纲领性文献中,首次明确指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9月1日,邓小平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的插话,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归回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并说,“现在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问题。包括旅居在国外的侨胞也有爱国的问题。他们热爱祖国,不等于热爱社会主义。”9月3日,乌兰夫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按照中央的指示,现阶段统一战线不宜叫社会主义统一战线,而应当称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它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广泛联盟。这里所说的爱国者,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一切热爱祖国的人们。10月14日,中央在批转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的通知指出:我国的历史经验证明,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能团结极为广泛的阶级、阶层和人们。只要台湾当局同意换上五星红旗,连蒋经国这些人也可以包括在统一战线之内。《通知》还第一次提出“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概念,要求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积极进行对台湾当局和人民的团结争取工作,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

  1981年7月20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领导同志在有关侨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中指出,“我们对华侨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爱国主义,不能提高到共产主义,也不能太低。”“我们侨务工作的旗帜就是爱国主义”。这标志着爱国主义旗帜由主要针对解决台湾问题发展为整个侨务工作,使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爱国主义性质更加鲜明。当年9月,李维汉在《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根本性质与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我们讲的爱国主义,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但范围比社会主义更广泛,包括拥护祖国统一但不一定赞成社会主义或者对社会主义还有怀疑的爱国者在内。”1983年9月20日,李维汉精辟地阐述了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就其战略目标、政治基础和绝大多数成员的政治态度来说,其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从来就具有爱国主义的性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爱国主义的政治基础更加广泛,能“团结更广泛的阶级阶层和一切爱国的人们,共同致力于振兴中华和祖国统一的大业”。11月9日,杨静仁在中央党校所作的《统一战线的若干问题》讲话指出,从统一战线的主体来说,是以拥护社会主义为基础的。不能因为统一战线包括了一部分只赞成祖国统一而不赞成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就否认统一战线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也不能因为统一战线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就忽略了在爱国旗帜下的最广泛的团结。

  伴随着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任务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1986年11月27日,阎明复指出,我国统一战线形成了两个范围:一个是由大陆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另一个是广泛团结几千万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整体。1987年2月,王震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前一个联盟的范围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根本,不能动摇。在后一个联盟的范围内,为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根据“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同台湾、港澳地区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并存,这就是必须求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异。1988年3月3日,阎明复在民主党派和非党知识分子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首先将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两面旗帜并提使用。指出,“统一战线有两面旗帜,一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旗帜,一面是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的旗帜”。4月10日,李先念在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一定要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更广泛地团结各方面人士,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贡献力量。”7月,阎明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统一战线》的署名文章中,又将“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概括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统一战线的战略任务”。12月31日,中央致九三学社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中,第一次将“爱国主义”置于“社会主义”之前,提出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宏伟目标而奋勇前进。”从而将统一战线两面旗帜的提法固定下来。

  经过1989年的政治风波,在国际风云变幻,我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候的1990年6月11日至15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召开了第17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开幕当天,江泽民发表了《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认真总结了党的统战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基本经验,全面阐明了党的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主要理论观点。讲话强调要“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实行广泛的团结。”“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与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只要是爱国,赞成祖国统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积极争取团结。”7月14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一个是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维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

  坚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形成和发展了新时期以来统一战线的新格局,大大拓展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持。

  认知统一战线

  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与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进行斗争。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全国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代管全国台联、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中央党群机关的工作。

  10、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民主党派: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统战系统单位: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中国宗教团体:

  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的由来

  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是指参加统一战线的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团体和各界人士中的党外人士,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的变化有所不同,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也有所不同。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下组成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要求抗日的民族资产阶级,还有中小地主、英美派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以及地方实力派。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包括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来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979年,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根据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即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各方面的爱国者;知识分子工作;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港澳台统战工作;华侨上层统战工作;国际友好活动。

  1981年底,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从10个方面明确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

  2000年,江泽民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根据新的变化,把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概括为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确定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综上所述,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和范围的演变,是不断变化的。新时期以来,是朝着工作范围更宽和工作对象更多的方向发展的。

  社团统战工作的由来

  社团作为一种群众性、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一直是统一战线的团结和争取对象。开展社团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传统和特色。

  (一)

  早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就把社团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1938年4月25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中,不仅向中国国民党、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党等政党提出了抗日救国的号召,而且专门列举了全国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回教徒联合会、全国学生联合会、全国总商会等34家团体,把他们也作为抗日人民阵线的组成部分。

  1939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一次提出:“对接近我们的党派、团体及个别分子,应扶助其发展。”1940年7月27日,在重庆主持南方局工作的周恩来返回延安,向中央政治局报告南方局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时,再一次提出了扶持进步团体等建议。毛泽东明确表示同意南方局的方针细则。

  在这前后,社团的统战工作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开展的:

  一是积极联系影响较大的社团。如成立于1938年4月的迁川工厂联合会,几乎包括了所有迁川的重要工厂。中共在国统区的领导人周恩来等对这个组织一直非常关注。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等应邀参观了十多家由外地迁渝的工厂,题词留念,还与许多迁川工厂的业主建立了密切联系。当时重庆比较有影响的中国西南实业会,也是南方局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对象,周恩来曾专门到该协会发起的“星期五聚餐会”上作报告,在工商界人士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40年10月20日,中央宣传部还专门发出了《关于向全国教育界各小派别小团体推广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提出:我党必须积极的向全国教育界各小派别、小团体以至个人,推广统一战线的工作。1946年6月24日, 《中央关于动员各群众团体要求美国改变对华反动政策的指示》明确要求各地“动员各种群众团体与民主党派举行示威大会”,“要求纠正美国政府的对华反动政策,要求撤回驻华美军”。

  二是推动或建立新的抗日社团。为了广泛团结青年科技人员。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南方局在1939年冬即开始着手筹备“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协会”,1940年在重庆正式成立后,又陆续在成都、贵阳、桂林、遵义、城固、浙东等地成立分会。至1941年初,会员已达200多人。抗战胜利后,国统区的中小工业处境极为困难,急于组织起来,寻求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南方局积极推动并帮助建立了中小工厂联合会。该会于1946年3月成立时,参加的厂家有280多个,到当年9月发展到涵盖全国23种工业的1186个厂家,成了国内最大的由中小民族工业资本家和手工业主组成的工业团体。中共陕西省委领导的西北各界救国联合会、西安学生救国联合会等10多个抗日救亡团体,人数近4万,抗日救亡运动开展的轰轰烈烈。

  三是广泛联系海外华人华侨社团。

  (二)

  新中国成立后,社团统战工作的性质得到进一步明确。195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再次重申了各人民团体仍是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并首次提出了建国后社团统战工作的范围。

  3月21日,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所作《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中指出: “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民主政权机关和政治协商机关,都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人民团体方面,它们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形式虽各有不同,但都负有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其中为我党直接领导的工、农、妇、青等基本人民团体和革命文教团体,在统一战线中的地位和责任尤为重要。”

  周恩来在4月13日所作的题为《发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同时也带有统一战线的性质。欧洲有很多工会其本身就是统一战线的组织。青联、学联、妇联这些团体都带有统一战线性质,其他学术团体也是一样。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建国后社团在统一战线和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赋予了工会、青联、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统一战线性质。这在社团统战工作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1953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将参加统一战线组织的单位,分为7类,人民团体位居党派之后,所列团体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基督教革新运动筹备委员会等(天主教尚无全国性的组织,可与天主教代表人物协商提出名单)。这一文件再次明确了具有统一战线性质、承担统一战线任务的社团的范围。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外华侨爱国热情大大提高,但资本主义国家出于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敌视,对华侨的迫害也日益加紧,华侨的生存权利受到威胁摧残。1953年9月,中央统战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资本主义体系国家内华侨统一战线工作与社团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当前华侨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要用公开合法的社团,来团结各阶层的华侨,并以此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搞好公开合法社团的工作,是开展国外华侨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关键。”

  之后,社团的统战工作主要是从两条主线来展开,一条是做大陆范围内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的工作,另一条是开展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的工作。这一社团统战工作的格局和范围一直保持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

  (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一战线逐步恢复和形成了生气勃勃的局面,并担负起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和统一祖国的双重任务。

  1982年1月5日,胡耀邦在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我们统战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只要我们善于运用新的方式,包括善于发挥民主党派和其他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的作用,我们一下子就可以增加几倍的力量,做出几倍于现在的好事。”这一讲话重申了开展社团统战工作的意义,开阔了当时统战工作的思路。

  根据中央关于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做好统战工作的精神,社团统战蓬勃开展起来。一些新的带有统战性质的社团先后成立。1981年12月,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正式成立;1982年5月,宋庆龄基金会成立;1984年6月,黄埔军校同学会成立;1988年9月,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成立。1997年,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宗旨的全国性民间团体,中华海外联谊会成立。2004年,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成立。这些社团组织在团结海内外同胞、促进祖国统一、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与交往、发展友好国际关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国内外形成了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成为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些统战性质的传统社团被赋予新的使命,焕发新的活力。1991年,中共中央对工商联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是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强调了工商联的商会职能,为统一战线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2003年,欧美同学会加挂“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大大扩展了团结面,成为开展留学人员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些经济领域的民间社团及海外社团,开始发挥统战作用。1988年12月7日中央统战部下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通知提出:“团结港、澳、台和海外工商界人士和社团,协调他们和大陆在经济交往合作中的利益关系,也是经济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而且强调,新时期经济统战工作的工作对象,包括港、澳、台工商社团和工商界知名人士,海外侨胞工商社团和工商界知名人士,以及新出现的代表不同利益要求的经济社团的代表人物。这个文件是社团统战工作史上的一个创新,统战工作不再仅仅把目光放在传统的统战性社团和华人华侨社团上,而是开始关注新出现的经济社团。1994年,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推动下成立,成为联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团体。经过努力,光彩会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至此,统战系统社团已经形成了主要包括台联、侨联、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海外联谊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黄埔同学会、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宋庆龄基金会及各爱国宗教团体等的体系。统战系统社团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大胆开拓工作领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交往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

  进入新世纪,当代社团作为我国社会现代化的产物,已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截止2002年底,全国性社团已达13.3万个,并且呈现继续蓬勃发展的势头。随着城市管理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转变,社团作为区别于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第三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中间地带,作为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在城市迅速发展起来,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作用越来越大,并日益成为公民推动经济发展、参与民主政治、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组织形式。

  2002年,中央统战部在开展“中国城市化进程与统一战线工作”课题研究时,开始关注社团迅速发展后的统战工作问题。在社团组织中有相当数量的非中共人士,有各行各业的代表性人士。开展社团统战工作是适应统战成员社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开拓城市统战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2003年中央统战部把“中国社团发展与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全国统战理论重点课题,要求各地统战部门在2002年初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社团统战工作的研究。中央统战部成立了调查组,分两路到广东、上海、江苏、湖南、江苏等地进行调研,探讨做好社团统战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有效途径。

  经过半年多的研究,2003年10月10日至12日,中央统战部在广东佛山召开了“中国社团发展与统一战线工作”研讨会。24个省区市和9个副省级市及其他城市党委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国家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部分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的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认为,社团统战工作需要作为一个重要领域来开展。一方面,要明确统战部负责社团统战工作的部门,适时调整工作布局,适当加强人员力量。一方面,统战部与组织部、民政部和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要明确职责、同力合作,建立和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会议提出,开展社团统战工作必须有所选择,突出重点。重点可以考虑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建并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主体的社团。第二个层次是社团中的有地位、有影响的党外代表性人士。

  确定这两个层次的重点,符合当前社团发育的现实,符合统战工作的特点,也能够有效地把目前仍在我们视野之外的一大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涵盖在工作范围之内。以这次会议为开端,各级统战部门开始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社团统战工作。至此,社团统战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科学认识和运用统一战线法宝的几个问题

  推进任何一项事业,既要解决目标任务、阶段步骤问题,还要解决动力力量问题。这是夺取事业胜利最为关键的问题。统一战线作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基本方式,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而这恰是统一战线的独特功能作用。如果说统一战线是一门学问,就是“团结学”,如果说是一种理论,就是“力量论”。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统一战线作为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统一战线法宝思想80周年。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重视的程度,影响工作的力度。认真学习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科学认识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作用,对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更加自觉地运用统一战线法宝,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谈起统一战线法宝,就不能不谈到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另外两个法宝,因为这三者合称三大法宝。那么,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时候作出这三大法宝的论断?

  据《毛泽东年谱》记载,真实情况是这样的。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结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9年7月9日,毛泽东同志向开赴陕北抗日前线的陕北公学同学讲话,引用了《封神演义》的故事,说当年姜子牙下昆仑山,元始天尊送给他杏黄旗、四不像、打神鞭三件法宝,让他帮助周文王战胜残暴的商纣王。现在你们就要出发上前线,同残暴的日本侵略者战斗,我也送给同学们三个法宝,第一个是统一战线,第二个是游击战争,第三个是革命中心的团结。毛泽东同志特别对位列三个法宝之首的统一战线作了较为详尽的阐发,指出:“现在时局的特点是妥协投降分子要闹分裂,我们就以抗战的进步、全国的团结、坚持统一战线来对付。一定要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坚持国共长期合作,凡是可以多留一天的,我们就留他一天,能够争取他半天一夜都是好的,甚至留他吃了早饭再去也是好的。”可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三大法宝论断的雏形,也是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的开端。

  同年10月4日,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进一步完善发展了三大法宝的论断。他在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18年来的革命历史经验基础上,郑重做出了这样的结论:“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法宝。”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标志着三大法宝论断,特别是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提出统一战线法宝思想80年来,始终坚持统一战线法宝的战略定位,并总是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发展统一战线法宝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统一战线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联盟,发展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由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为爱国统一战线,其地位作用有无变化?邓小平同志1979年10月19日提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进入新世纪后江泽民同志2000年12月4日指出:“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在2012年11月8日的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这是统一战线法宝思想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中共十八大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5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审时度势,围绕新时代需要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怎样巩固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问题,进行了集中而深刻的论述。同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颁发的首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回顾历史、着眼现在、展望未来,强调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从而全面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法宝思想。

  ■科学把握统一战线作为重要法宝的功能作用

  我们都知道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但统一战线为什么能够成为法宝?这涉及的就是统一战线的功能作用问题,这也是科学把握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的关键所在。

  人类社会是以群体方式生存发展的,面临最大的、普遍的、持久的问题,是生存发展任务繁重而生存发展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这决定了社会性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属性,协作性是人类社会的本质需求。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只有团结协作才能解决共同生存发展过程中力量不足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团结才有力量,团结就是力量。

  人类社会怎样实现团结协作,解决力量不足问题?漫长人类社会历史表明,统一战线是实现团结协作的基本方式和配置力量的基本手段,能够有效解决力量从哪里来、往哪里用的问题,并留下了许多流传至今的统战佳话。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觉把马克思主义统战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形势任务,先后建立了民主联合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等,成功解决了革命、建设、改革任务繁重而自身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夺取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还总结古今中外的统一战线历史,特别是党成立近百年的统一战线实践,形成发展了独具特色的统一战线理论,尤其是科学回答了统一战线的功能作用,揭示了统一战线之所以成为法宝的根本原因。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有了全民族的统一战线,就有了胜利。我们的势力越大,胜利的把握就越大,这是一个很硬的道理”,明确了统一战线与发展力量、夺取胜利之间的关系,并上升到这是一个“硬道理”的高度。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则结合改革开放时期的生动实践,指出统一战线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根本任务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胜利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从根本上回答了统一战线为什么是法宝这一重大命题。因为,推进任何一项事业,既要解决目标任务、阶段步骤问题,还要解决动力力量问题。这是夺取事业胜利最为关键的问题。统一战线作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基本方式,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而这恰是统一战线的独特功能作用。如果说统一战线是一门学问,就是“团结学”,如果说是一种理论,就是“力量论”。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统一战线作为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科学把握认识统一战线法宝地位作用的方法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能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这充分说明方法的重要性。因此,学习贯彻统一战线法宝思想,不仅要充分认识统一战线是重要法宝,还要了解掌握认识统一战线法宝地位作用的方法。

  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关于统一战线法宝思想的大量论述来看,统一战线法宝地位作用同三个重要因素密切相关:一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程度,是由统一战线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联程度决定的;二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程度,是由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重要程度决定的;三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程度,是由统一战线涉及问题严重程度决定的。而这三个重要因素,就是认识统一战线法宝地位作用的三个重要维度,也是三种基本方法,并且这三种基本方法往往并用,但使用更经常普遍的是第一种方法,即把统一战线放在不同历史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当中来思考、认识和把握。

  毛泽东同志提出统一战线法宝思想,就是将统一战线放到抗日救国大局中分析得出的必然结论。毛泽东同志早在1935年12月27日《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就指出:“日本帝国主义决定要变全中国为它的殖民地,和中国革命的现时力量还有严重的缺点,这两个基本事实就是党的新策略即广泛的统一战线的出发点。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需要。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把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打垮,这是有目共见的真理。”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强调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仍然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是将统一战线放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中审视的结果。邓小平同志1979年10月19日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还要为促进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共同努力。”江泽民同志1998年2月13日指出:“统一战线历来是我们党团结最广大群众发展事业、战胜困难的重要法宝。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振兴、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伟大事业中,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是大有作为的。”胡锦涛同志2006年7月10日指出:“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调动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坚定不移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而强大的力量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丰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思想,是将统一战线放到新时代实现伟大复兴、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中考察得出的科学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要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必须巩固发展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新时代的法宝作用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作为重要法宝,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广泛、强大、持久的力量支持。但是必须看到,长期以来在一部分同志中一直存在轻视忽视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的现象,出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批评的拿着法宝不知用、不会用的问题,这同样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必须努力解决的问题。具体分析,重点要克服以下思想障碍。

  一是“过时论”。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强了,由建党初期的几十个党员发展到现在的9000多万党员,是全球党员最多的党;党的地位变了,由在野党发展为在全国长期执政的党,是全球最大的执政党,因而统一战线的地位下降了,作用减弱了,可有可无了。“过时论”本质上是“无用论”和“消亡论”,是非常错误的。我们党的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党员数量的绝对数可以很大,但相对数(即相对于全国人民)永远很小,任务繁重而力量不足始终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永远是我们党的战略选择和重要职责。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大上指出的,世界上需要共产党,就是为了团结大多数人,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此外还有什么事?没有了。同时,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试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有数亿之多,没有他们的支持,不仅党的执政使命无法完成,党的执政基础也不能巩固。

  二是“麻烦论”。有这种认识的同志,虽然赞同统一战线法宝的战略定位,承认统一战线是一支重要力量,但总觉得用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觉得同党外人士搞协商是自找麻烦,因而对统战工作采取敷衍的态度,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实事求是地说,做统战工作是比较麻烦,但却可以省去大麻烦,避免犯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这种错误认识指出:“我看,搞政治就要不怕麻烦,不怕麻烦才能有良政。天下哪有不麻烦的政治呢?更不要说治理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

  三是“危险论”。有的同志不加区别地把特定少数民族群众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画等号,把信教群众与我们在信仰上的不同看成政治上的对立,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作异己力量,因而将与这些群众接触视为畏途,担心政治上、经济上犯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自己人,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实际上,把这些群众看作消极、甚至异己力量,不去接触、不去做工作,才是最危险的。因为,这无异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削弱了我们的建设大军,削弱了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是“无关论”。具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认为统一战线虽然是重要法宝,但开展统战工作是统战部门的事,事不关己,尽可高高挂起。另一种认为统战工作主要是做上层有代表性人物的工作,主要由上级机关来做,基层没什么统战工作。毫无疑问,党委统战部门是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增强统战自信,协助党委把统一战线法宝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履行党中央赋予的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加强团结等职责。但统一战线成员广泛分布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统战工作涉及各个系统、各个单位,这决定了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全社会的工作,即使是非统战部门或者是基层单位,都不能与统战工作相脱离,都要做好团结党外人士的工作。

  五是“被动论”。有这种认识的主要是党外人士。这些党外人士认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法宝,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作为党外人士,只能被动地发挥作用。这种认识同样是不正确的。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当然要增强统战意识、树立统战思维,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但作为党外人士、尤其是党外代表人士,同样担负着重大职责。这是由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特点决定的。党委和党员干部在做统战工作时,主要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进而通过党外代表人士去做所联系群众的工作。从这种意义上说,党外代表人士具有双重属性,既是统战工作对象,又是统战工作者。因此,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要充分认识自己在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做好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工作。

  产生以上种种模糊乃至错误认识的根本原因,从哲学层面分析,就是未能正确处理纯与不纯、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统一战线是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体,如果过于强调一致性,或过于放任多样性,就很难建立统一战线,即使建立了也难于巩固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党是有惨痛教训的。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并在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将其明确为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必须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在固守住政治底线的基础上,尽量包容各种各样的多样性,从而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作者系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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