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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
2020-07-22  稿源:宣文部

  各区残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11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天津市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康复健身,促进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8日所在周(8月5日至11日)为集中开展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时间,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延伸扩展。

  三、活动内容

  (一)各区残联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倡导组织帮助残疾人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天居家锻炼一次、学习一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学习一次健康生活知识),鼓励残疾人参与康复健身,培养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二)各区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人运动员云交流”“家庭康复健身云交流”“康复健身志愿服务云交流”“残疾人体育机构康复健身云指导”等线上活动,推广项目,指导健身,提供服务,分享经验。

  (三) 残疾人健身周期间,各区对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给予特别帮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各区残联要结合本次残疾人健身周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及康复健身知识,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四、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健身周活动。各区残联要在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居家锻炼、线上指导等多种形式避免直接接触方式,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无感染。

  (二)重视提供健身业务指导服务。通过各级残联、街、乡镇、社区(村)自媒体阵地作用,组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向广大残疾人讲解科学健身方法,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开展视频交流展示、咨询辅导等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特别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模式,宣传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先进典型和体育健身活动在促进康复健身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提高广大残疾人主动健身、科学健身意识,掀起开展全民康复健身的热潮。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健身周活动结束后,各区残联要及时将天津市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市残联宣文部(电子邮箱:jiangbin@tj.gov.cn)。

  附件:天津市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蒋斌,电话:13920092161)

  附件

  天津市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区残联名称

                     (加盖印章)

  活动主要内容:

  创新做法与先进经验:

  对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建议意见:

  (活动内容应全面反映本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各项内容可另附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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