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要求,现将元芳同志赴台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学习交流任务的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情况公示如下(见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受理单位:市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935613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附件:出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