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要求,现将王磊同志赴德国执行辅助器具保障政策和适配技术学习交流任务的经费支出公示如下:
1、机票费:14263元
2、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5737元
合计金额:20000.00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受理单位: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联系电话:23935596
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