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要求,现将宋奇、韩斌同志赴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学习观摩第三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举办情况的经费支出公示如下:
1、机票费:12696元
2、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11211.42元
3、照相费:110元
合计金额:24017.42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
受理单位:市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935613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