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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开展第二十八次 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2018-05-15  

  各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2018年5月20日是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了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发〔2018〕1号),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天津市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请各区、各有关部门围绕主题、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全国助残日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的,聚焦助残活动要意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正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正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对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对于广大残疾人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充分地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他们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五个现代化天津”的信心;对于激发全社会扶残助残热情,塑造文明和谐友爱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制定措施,抓实各自领域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

  市、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点和难点,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助残日活动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助残日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市、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要法规、条例精神,聚焦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康复服务、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就业增收、托养照护、无障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覆盖面,有针对性的落实保障措施。

  2.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实施精准康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大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3.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残疾人援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

  4.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相关部门要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发展特殊教育,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6.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

  7.市和各区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渴望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结合实际,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统一部署,专项安排

  市、区党委宣传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弱有所扶”善念,积极宣传向上向善事迹。要将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专项安排,落实落细,见到成效。

  (二)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中央驻津及市、区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以及本次助残日主题,着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大力挖掘培养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锋模范,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浓郁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创新形式

  市、区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传播渠道作用,多渠道发布助残日活动消息,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进社会对残疾人重视和了解。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残疾人事业,鼓励更多爱心力量参与扶残助残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和良好风尚。

  各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残联,在积极组织参加市级助残日活动的同时,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区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区的助残日活动,在帮扶贫困残疾人,改善残疾人民生上发挥优势,取得实效。

  请各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本区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情况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如有活动图片,一并报送)。

  联系人:韩斌;联系电话:18649029311;电子邮箱:291890927@qq.com。

  附:1.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2.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市级主要宣传活动

  3.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市级主要助残活动

  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天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1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 关注残疾人民生,关心残疾人生活

  2 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3 精准扶贫残疾人,共圆美丽中国梦

  4 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5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 共享文明成果,残健同步小康

  7 加强残疾预防,健康助力小康

  8 残健共融,互助友爱

  9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0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1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12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3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残疾人实现文化小康

  附件2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市级主要宣传活动

  1.市残联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召开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新闻发布会。

  2.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全市开展的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各项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3.市残联在《天津日报》刊发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专版。

  4.市残联拍摄、制作、播出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电视公益广告。

  5.市残联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设计、制作、发放以主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品。

  6.市残联门户网站开设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专栏。

  7.市残联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津云平台天津残联板块集中刊发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内容。

  8.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共同举办专项公益宣传活动。

  9.市残联组织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天津广播电视台《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进行法治宣传。

  附件3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市级主要助残活动

  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我市“助残日”活动延伸为“助残月”活动。市级主要助残活动有:

  1.市委政法委、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组织开展“政法助残月活动”。

  2.市文明办、市残联、市关工委、市教委、市文广局、市慈善协会、华夏未来文化艺术基金会联合举办第十六届特殊儿童艺术节。

  3.市残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光彩办联合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

  4.市残联和市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工作办法》,组织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孤独症儿童康复专家,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天津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三年提升计划》。

  5.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举办天津市庆祝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嘉年华活动。

  6.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开展“夏季送凉爽”助残活动。

  7.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侨联、天建联联合举办“小拍品ž大爱心”慈善拍卖暨“助残运、献真情”互动活动。

  8.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今晚传媒集团、爱心团队联合举办“微善绘彩虹,爱心圆残梦”义卖活动。

  9.市残联与天津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庆祝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第十届天津市残疾人歌唱大赛。

  10.市残联和天津青年宫联合举办第十八届天津市残疾青年交友联谊活动。

  11.市残联和市残疾人盲人协会共同组织盲人代表参观滨海文化中心、图书馆,体验无障碍。

  12.市残联、市聋协和市地震局共同组织“汶川地震”10周年纪念活动,参观防震减灾展览。

  13.市残联、市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启动公益创投项目。

  14.市残联组织召开孤独症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座谈会;举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培训班;举办“儿童发展障碍领域公益巡讲”活动。

  15.市残联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16.市残联举办残疾人文化技能素质讲座(花艺文化讲座、残疾人礼仪文化讲座)。

  17.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

  18.市残联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

  19.市残联开展为各类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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