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残疾预防试验区残联、卫生计生委,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各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指导各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做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工作,按照《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联系人:
元芳,电话:23926663 邮箱:tjclkfb@163.com
魏永新,电话:23337619 邮箱:tjfych@163.com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