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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联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7-03-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治懒治无为,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7〕10号)要求,现就市残联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着力解决不思进取、不敢碰硬、缺乏担当和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不作为不担当等懒政庸政怠政行为。工作中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铁腕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为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海河号”航船乘风破浪、奋勇前行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精神不及时不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党的建设抓而不紧,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二)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残联党组部署要求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学习研究思考,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对上级文件精神,不结合本部室、本单位和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信奉“拿来主义”,照抄照搬,搞“上下一般粗”;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想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缺乏应有的执行力。

  (三)对影响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小康进程及残联组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残疾人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研究不够,等文件、等政策、等上级指导、等他人经验,推推动动,拨拨转转,甚至推而不动,没有迎难而上、舍我其谁的锐气和勇气;对应当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履职尽责不到位;对需要破解的问题,办法不多,思路不宽,止步不前。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不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两个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认识不高,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够,有效管用的措施不多;对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认识不足,克服好人主义、积极开展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还没有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各级党组织还不能准确掌握和践行好“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

  (五)作风建设虚化,“四风”问题时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层面得到落实,但在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方面还不完善,在从严管钱、管人、管物,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还不严格,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仍然存在风险点,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党员、干部满足于不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对自身的作风建设关注较少。党员、干部的作风表现还没有进一步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紧密结合。

  (六)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明哲保身,不愿触及矛盾,不敢动真碰硬,该讲的话不讲、该表的态不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个别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不协作,互不服气,互相拆台,影响了工作进展和单位风气。

  (七)思想保守僵化,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惯性思维,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一个方法用到底,固执己见且自我感觉良好;缺乏职业操守,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得过且过;缺乏大局意识,对需要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诿扯皮;缺乏进取精神,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缺乏责任担当,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绕、见难题就躲、见复杂情况就踢;热衷坐而论道,满足于纸上谈兵,说起来头头是道,干起来虚头巴脑;个人主义膨胀,只能表演“独角戏”,不能合奏“交响乐”。

  (八)为民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摆正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以及自身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对残疾人群体的困难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对残疾人反映的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没有很好地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应由本部门、本人解决的问题,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隐患;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敏感性不强,应急处置、协调配合的力度不够;个别干部工作作风浮躁,对基层残联指示多、指导少,要求多、调研少。

  (九)纪律松懈,精神懈怠,庸懒散浮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位不谋其政,凡事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信奉不干事也不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履职不尽责,出工不出力、出工不出活,贪图享受、追求安逸,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为占位,混沌度日,脚踩西瓜皮,上下“肠梗阻”,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四、任务措施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专项治理自2017年2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广泛参与。党组传达市委专项治理工作精神,组织召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结合市残联实际情况,下发《天津市残联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工作平台,广泛宣传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部室、各单位要结合本部室、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深化巡视整改,对照市委《方案》和市残联《实施方案》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在自查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开门搞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不搞选择、不打埋伏,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清单要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分工、目标标准、整改时限等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整改台账于3月10日前报市残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部室、各单位要把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牢牢把握天津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教育为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思想源头上不断催生愿为、想为的内生动力;加强日常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这次专项治理涉及所有公职人员,每一名在编在职人员都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身问题,落实整改要求,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不参与自查自纠。

  (四)梳理线索,重点督办。党组成立巡察组,通过执纪审查、巡察、审计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对各部室、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残联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市残联的意见箱设在机关四楼,举报电话:23935601。

  (五)严肃问责,注重实效。按照市委要求,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把探索试验中的失误同有法不依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对借机诬告、发泄私愤、打击报复的,一经组织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上级查询和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必须限期整改,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各部室、各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市残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残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人事室、办公室、宣文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一)各级党组织负主责。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对市残联系统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发挥攻坚作用。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抓好“自查自纠、教育管理、问题处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

  (二)机关党委履行监督责任。机关党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对能够主动整改的,从轻给予处理,力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人事室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考准考实,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办理“下”或者“转”的手续;办公室要加强业务综合协调、项目督查督办和财务审核审计;宣文部要加强舆论引导,协调信息中心在市残联网站开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专栏。各部室、各单位要厘清本部室、本单位及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力求在以身作则上见表现,在遵规守矩上见行动,在整改落实上见成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标本兼治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督促检查责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室、各单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汇报,定期发布整改通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查摆问题流于形式、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以及在检查中发现边改边犯、顶风而上的问题,报党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整治“标靶”,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要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各部室、各单位要把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通过“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实现“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治理目标,促进市残联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尽责、积极干事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我市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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