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落实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每年专门安排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和民心工程中帮扶残疾人的项目。
2.认真组织、开展好扶助残疾人的安居、温暖、阳光、无忧、助行等“五项爱心工程”。
3.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助明、助聪、助学、助困、助行等“五助行动”和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助残活动,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和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