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和残疾人事业,提高公众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意识,表彰社会扶残助残模范和残疾人自立自强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舆论环境。
2.继续办好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共享阳光”、天津电视台“我们同行”两个残疾人专栏节目;各区县有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要办好残疾人专题或特别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