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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复服务
2015-08-29  

  1.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白内障手术复明、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手术医疗、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助视器验配、聋儿人工耳蜗植入、聋儿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及药费补贴等多项康复服务补贴制度和专项实施方案。

  2.办好聋儿康复中心和语言训练部、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智障儿童和脑瘫儿童康复班等早期康复教育机构。

  3.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4.以各级医院康复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社区康复站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开展残疾人免费体检工作,提供康复服务。

  5.加大培养和引进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力度,实施残疾人康复人才百千万培训工程,加强对基层残疾人康复员和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不断提高康复指导和服务水平。

  6.切实加强残疾人精神卫生工作力度,做好各种因祸致残、心理偏执、思想偏激的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培养广大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少年健康、乐观、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良好心态,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7.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8.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有效降低残疾婴儿出生率及其它类型的残疾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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