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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法权益保障
2015-08-29  

  1.认真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

  2.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3.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机制,加强残疾人维权岗位和残疾人组织维权机构建设。

  4.建立市和区县残疾人专项维权基金,用于残疾人维护权益工作。

  5.市和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派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6.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及时解决残疾人反映的问题,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残疾人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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