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地图
(四)教育和培训保障
2015-08-29  

  1.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

  2.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幼儿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幼儿就近入园。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实施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政策。

  4.继续做好对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为接受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的残疾人家庭的在学子女发放助学金补贴;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发放一次性助学金补贴。

  5.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视力和听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

  6.采取多种形式对不能进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7.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试办适合聋、盲学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在天津师范大学开设聋人手语等特殊教育相关课程。

  8.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和盲人按摩培训,实施培训费补贴制度;实施科技助残培训项目。

党政机关标识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安全   帮助信息  加入收藏
主办:天津残疾人联合会  技术支持:津云
备案号:津ICP备05001997号-1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微博
微信
政务新闻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