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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的通知[残联函〔2015〕15号]
2015-0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2015年1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残疾人奔向全面小康的步伐,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传达和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现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汇报、迅速传达

  各级残联要尽快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意见》精神,向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通报文件内容。要在残联系统组织学习传达,使广大残联干部职工了解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为今后推动工作打牢基础。要对文件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强政策普及,增进公众了解,促进社会关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奔小康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国残联将适时推出辅导材料,帮助各级残联更好地领会把握文件精神。

  二、加强联动、推动纳入

  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作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确保中央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部署和要求纳入地方发展大局。要主动与残工委成员单位沟通衔接,推动有关单位在出台民生保障政策时将《意见》精神和任务充分纳入其中,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动残疾人在普惠基础上的特惠制度保障。

  三、制定措施、强化落实

  各级残联要把推动制定出台本地贯彻落实《意见》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突出位置。在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过程中,各地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把握重点、抓住难点、突出亮点,在制度创新上寻求突破、取得实效。要明确制定出台本地实施办法的计划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已经出台类似政策性文件的,要对照《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迅速推动制定配套措施,对实施办法的内容进行逐条分解,逐项制定基层可操作的具体落实举措,做到措施有力、职责清晰、督导及时、成效明显。同时,要把加快推动《意见》落实与谋划编制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纲要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扩大政策效力。

  请各地残联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中国残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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