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康复事业发展,规范彩票公益金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依据《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2011年,为1500名贫困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
项目平均补贴1000元,其中,90%用于购置助视器,10%用于补贴适配服务费(包括评估、适配、使用指导等)。
二、受助对象
(一)持证的低视力残疾人。
(二)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生活相对困难的残疾人,并能够提供残疾人所在区县残联及街道证明。
完成2012年—2015年下达我市的各项目任务指标。
三、职责分工
——天津市残联负责本市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对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制定本市项目实施细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救助对象的筛查;为残疾人适配助视器并指导使用;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在天津市残联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配置助视器的招标采购,建立项目工作台账,按要求统计上报项目数据。
——区(县)残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本市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指导和检查项目工作的开展,审批项目救助对象。选派人员参加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依据项目要求开展助视器需求调查;组织视力障碍残疾人统一接受验配服务;建立救助对象服务档案;统计并上报年度项目数据;收集并反馈助视器质量情况和救助对象的使用效果、典型事例。
四、工作流程
(一)初筛区(县)残联依据本细则的救助对象和原则,组织对本区(县)救助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并提出救助对象建议名单。
(二)评估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与低视力眼科中心,按照建议名单对救助对象进行科学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并进行眼科常规检查,包括远近视力、视野、色觉等专科检查,然后做出诊断,确认其为配置助视器的对象,参照本细则建议目录提出助视器适配建议,并填写《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评估适配表》。
(三)申请经评估小组评估后,需要适配辅助器具的,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按照本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四)公示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审核批准的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所在街(乡、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救助对象,并报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备案。
(五)适配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汇总残疾人需求后,及时将助视器发放至需求残疾人所在区(县)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由辅助器具服务人员检查验收后,及时为救助对象适配助视器,并指导其使用。
(六)回访项目救助对象适配助视器后6个月内,区(县)残联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跟踪回访,回访可采用入户、电话或信函等方式进行,了解辅助器具使用状况和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逐级反馈,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档案。
(七)抽查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根据项目上报汇总信息,对适配助视器后的救助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五、项目工作要求
(一)任务分配。
面对全市低视力持证贫困残疾人全面开展低视力助视器验配项目。
(二)招标采购。
1.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根据本市筛查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市项目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报市残联批准后,做好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服务商)的产品配送、售后服务、技术培训、质量抽检等方面应提出明确要求。招标文件(电子版)和采购合同复印件要上报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备案。
(三)质量检验。
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采购产品需获得国家级质检机构抽检合格证明;做好产品发放前质量抽检工作,确保助视器的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技术培训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开展低视力助视器验配专业技术培训会议,培养专业技术队伍,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理念和技术,并派员参加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提高各级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五)登记统计。
1.承担项目任务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做好受益人的档案管理,受益人档案包括:《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及相关凭证、《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评估适配表》、回访情况等。
2.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于项目执行次年1月15日前将《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汇总表》报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3.各区(县)残联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组织定期将救助对象相关信息录入项目数据库(网址:http://stats.cdpf.org.cn/netrp/index.jsp),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会同各省残联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项目执行次年1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六)项目宣传
1.各级残联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在宣传资料、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通过宣传,普及辅助器具知识,提高项目知晓度和各界对残疾人的关注度,让政府和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事业。
2.各区(县)要重视对项目的绩效评估,注意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收集数量不低于任务数的1%。并于项目执行次年1月15日前报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七)财务管理。
天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要加强实物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228号),做好经费管理,建立专项物资台账和辅助器具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货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履行账目管理和收发手续,并保存好相关凭证和记录。
六、检查和评估
1.中国残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做好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督导和检查。
2.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报告。
附表3-1.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同表1-1)
3-2.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评估适配表
3-3.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汇总表(同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