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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和统计“十二五”实施方案
2014-09-17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作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已经融入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成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市残联信息中心正式成立,市残联网站完成升级改造,加强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并采集23万残疾人基础信息,开展与公安、地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区县残联开通19个网站,在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和统计台账建设,实现相关数据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身份验证和数据共享。积极开展信息无障碍标准、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在我市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总体条件还比较薄弱,离支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还有较大差距,针对残疾人的信息化服务和信息无障碍水平还比较匮乏;宏观决策还缺乏有力的信息化系统的支持。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统计工作,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和统计“十二五”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信息化

  依托天津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天津市残联和区县残联两级动态、实时的数据采集、交换和管理平台。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为残疾人、相关政府部门和残联业务工作提供服务,实现与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加强天津残联系统政务网站管理与服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广和使用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提高面向残疾人的服务能力。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推进信息无障碍技术应用,改善残疾人均等获取信息的社会环境。

  继续完善区县、街乡镇残联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统计、监测

  根据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指标和标准,开展对区县残联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指导工作。

  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水平。

  做好残疾人状况年度监测工作。

  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残联统计监测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与应用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信息化

  1.完善和加强全市残联系统的数据资源统计和管理。

  依托天津市电子政务网络,配合中国残联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和区县残联信息管理机构,切实完善和加强全市残联系统的数据资源统计和集中管理,配合市政府完善全市“一张网”、“一朵云”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中国残联数据中心互联共享。

  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审查机制,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完善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为基层残联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撑。

  2.配合中国残联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针对残联主要业务工作和残疾人需求,重点收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残疾人证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充分发挥各级残联、涉残组织作用。

  3.建立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以国家和我市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为契机,积极纳入人口信息共享工程,建立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与康复、教育、培训、维权、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托养服务、辅具服务、文化服务、残疾人组织建设等相关业务的信息共享交换,为残疾人享受国家和我市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4.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

  加大天津残联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残联政务信息服务向区县残联延伸。不断完善网站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健全网站评估体系和工作制度。

  配合中国残联完善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涉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服务,方便残疾人获取信息。

  5.配合中国残联推广使用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建设。

  深入分析挖掘残疾人需求,积极引进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吸引和汇集残疾人相关资源,拓展网上服务形式和范围,以持证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创业扶助、远程教育、就业服务、爱心捐助、康复资讯、辅助器具等个性化网上服务。继续推进图书和声像数字资源的无障碍化,加强网上盲人数字图书馆和残疾人数字图书馆的共建,加强网上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文化服务。

  6.推广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

  以信息无障碍标准规范为基础,推广面向各类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技术,改善残疾人公平获取信息的环境。

  7.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区县残联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

  按照《全国残联系统信息化、统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加大区县残联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完成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推广中国残联远程教育平台,提高基层业务人员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统计、监测

  1.严格执行中国残联统计指标和标准,提高统计的科学性、适用性。

  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实现与涉残相关委办局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严格执行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

  2.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数据质量。

  强化区县残联统计基础,建立健全区县残联统计台账,改善区县残联统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把台账作为业务工作和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市和区县残联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残疾人统计数据整体质量。在基层统计台账的基础上适时开展统计报表季报制度,提高残疾人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对业务工作管理的辅助支持作用。

  推行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执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中统计报表、统计台账、数据发布等内容要求,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和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

  3.加强统计集中统一管理。

  强化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建立集中采集、统一处理统计报表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中国残联系统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统计方法和统计工作规程。规范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

  4.推进统计队伍建设和发展。

  市和区县残联要合理设置统计岗位,完善统计队伍培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残联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激励人才发展,稳定统计队伍。

  5.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

  科学制定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稳定区县残联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各级残联要严格执行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确保监测质量。加强对监测点的现场检查与指导。强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通过进一步分析预测残疾人状况变化与发展趋势,评估政策实施成效。

  四、检查总结

  各区县残联根据《天津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和统计“十二五”实施方案》,结合各区县实际制定具体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和措施。

  市和各区县残联要根据统一规划,协同建设的原则,配合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做好年度检查与评估。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各项统计报表的总体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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