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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
2014-09-17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市无障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

  ──无障碍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继《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后,《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丰富和强化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市建交委在制定《天津市建筑物和居住区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改造的有关规定》、颁布《无障碍设施图集》和《既有建筑无障碍改造要点》的基础上,重新编制《天津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构造图集》、《天津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技术要点》、《天津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验收要点》和《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参加创建全国100个无障碍城市建设活动,进一步形成了我市无障碍建设规范化工作模式,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老年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便利,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明显增强。

  ──无障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建建筑物无障碍改造难度较大,全市无障碍建设还不平衡,已建无障碍设施管理还不到位,信息无障碍交流服务基础薄弱。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建设,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有关配套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全社会无障碍意识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无障碍建设区、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全市无障碍化程度显著提高。

  ──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建设。提高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化水平,缩小城乡无障碍建设差距。

  ──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改造。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继续提供改造资金,对有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和社区实施无障碍改造,丰富改造内容,提高改造质量;全面完成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领导,推广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

  ──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与条例相衔接,并促进实施。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三)健全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

  ──市和区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建设的社会监督。

  (四)深入开展无障碍建设区、县创建工作。

  继续巩固“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区、县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无障碍化建设。

(五)推进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

  按照我市“三区联动统筹发展,加快农业向设施农业园区集中、产业向示范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居住社区集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抓好小城镇规划、新城规划、村庄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要求,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把好关,避免造成新的历史欠账。

  (六)加大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力度。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无障碍规范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提高无障碍设施系统化、规范化和质量。

  ──继续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

  ──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

  ──健全无障碍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功能。

  (七)加快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新(改、扩)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托养、康复服务机构及养老院、特教学校等要全部符合无障碍要求。加快推进对既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托养、康复服务机构及养老院、特教学校等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发挥社会示范带头作用。

  (八)继续进行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改造。

  总结推广“十一五”残疾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改造经验,继续对全市有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和社区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工作措施,丰富改造内容,提高改造质量。切实改善和消除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的生活障碍,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使残疾人更有尊严地生活。

  (九)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市、区县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或开办手语节目。推动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和信息屏幕系统。探索建立方便听力、语言残

  疾人使用的紧急呼叫与显示系统。推动互联网网站实行无障碍设计。推广信息交流无障碍技术、产品、服务。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开展无障碍建设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宣传。

  ──制定计划,“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对各区县及各系统有关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人员和残联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培训,增强执行规范和开展无障碍监督的自觉性和能力。

  ──创新宣传方式,多种形式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检查评估

  ──市建交委、民政局、残联、老龄办等有关部门依据本方案,于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

  ──201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表彰无障碍建设先进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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