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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长效机制的通知
2015-07-13  

  各区县残联、市残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市残联系统落实好“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新要求,特别是要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切实做好扩大就业、社会保障等民心工程,为人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解决更多的急事难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力度,确保一方平安,各区县残联和市残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密切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密切结合贯彻落实张海迪主席在天津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在加快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进程中,抓紧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长效机制(以下简称救助服务机制),切实做好残疾人的救助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救助服务机制“四个一”的基本要求

  救助服务机制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要健全一个了解残疾人需求和为残疾人提供咨询服务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包括信息网络和24小时接听残疾人反映问题和救助需求的电话。二是要建立一个残疾人救助服务中心,救助服务中心要有一定的救助服务的物资储备和一套行之有效的救助服务办法。三是要组织好一支调查残疾人需求,并及时提供救助服务的工作队伍,工作队伍要有本级残联的工作人员和残疾人专门协会负责同志,也有基层残联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四是设立一项为残疾人救助服务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可以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设专项,也可用社会捐助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制定相应制度和审批程序。

  救助服务机制的一般工作流程是:信息平台得到残疾人需求信息后,能依据现有政策在职责范围内答复、指导、解决的,即时或安排答复、指导、解决,需要动用人、财、物的,分别联系有关方面:需要派人调查情况、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联系负责工作队伍的同志或基层工作人员解决。需要物资救助的,及时联系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安排解决。需要资金救助的,及时报负责专项资金的同志审核批准。在救助服务过程中,上下左右要及时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能在基层解决的不上交区县残联,能在区县残联解决的不上交市残联。遇紧急特殊情况可以直接请示领导,特批特办,努力使残疾人及时得到救助服务,决不让一家一户残疾人过不去,努力让残疾人过得更好。

  二、市和区县残联加快建立救助服务机制

  市残联要在党组、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加快建立救助服务机制。信息平台由市残联信息服务中心、市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服务网、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服务网和办公室值班电话(白天23917340,夜晚和节假日23919196)、维权部信访电话(23926594)组成。服务中心由福利基金办公室、维权部、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残疾人辅具资源中心组成。工作队伍由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确定有关干部和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专项资金由维权工作专项资金和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五助行动”资金组成,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

  各区县残联要按照“四个一”的基本要求,加快完善救助服务机制,本着就近、及时、有效的原则切实做好残疾人的救助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办更多的实事好事,解决更多的急事难事,让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上下功夫,见成效。要重点做到“四个抓紧,四个确保”,一是抓紧信息平台的完善,确保及时了解残疾人需求和急难问题;二是抓紧把救助服务中心建起来,确保救助服务工作有相应的物资基础和有效办法;三是抓紧组织工作队伍,确保有人做好救助服务工作;四是抓紧筹备专项资金,确保救助服务工作有必要的资金支持。为了把救助服务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残疾人,提倡区县残联把救助服务机制延伸到街乡镇和社区村,并由区县残联做好基层救助服务的组织指导工作;提倡各区县残联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积极性、创造性,探索做好残疾人救助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三、切实加强完善救助服务机制的领导

  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长效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五个下功夫、见成效”重要指示和张高丽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切实举措,是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是在落实各项对残疾人普惠加特惠政策基础上解决残疾人个案急难问题的有效办法。各级残联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快救助服务机制的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使残疾人切实受惠受益。为此,市残联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亲自抓,负总责,党组、理事会领导按分管工作范围,组织、指导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认真落实救助服务机制的各项工作。

  请各区县残联切实加强对建立救助服务机制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把完善救助服务机制的工作落实到位,并不断健全完善,取得切实成效。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将于今年11月份对各区县残联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长效机制的进度和成效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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