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地图
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项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7-13  

  各区县残联,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残联,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关于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项目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据此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卫生局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项目的实施办法

  我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新生儿听力筛查,使大部分聋儿得到了早期确诊和及时干预,有效地促进了聋儿的身心发育,并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学习、就业、回归主流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缺陷儿童救助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卫妇[2006]342号),凡具有天津市户籍并确诊为聋儿,配戴助听器给予3000元补贴。但是,由于质量优良的助听器价格昂贵,给聋儿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部分聋儿因为选配的助听器补偿效果不佳,而影响了康复效果。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精神,使我市筛查确诊的聋儿能获得良好听力语言康复效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助条件

  通过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双耳为永久听损伤,有配戴助听器适应症、无配戴助听器禁忌症、具有本市户口的3岁以下儿童。

  二、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每人双耳免费验配高档全数字助听器。(不兑现金)。

  三、工作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在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领取《免费配戴助听器通知单》。

  2.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监护人携带天津市儿童听力障碍诊治中心开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免费配戴助听器通知单》及儿童户籍册到指定机构免费验配助听器。

  3.本项目实施期内,指定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听力门诊为本项目定点助听器验配机构。

  4.本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行,2011年12月31日结束。

  附件:

  1.《免费配戴助听器通知单》

  2.《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登记表》

  3.《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项目汇总表》

党政机关标识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安全   帮助信息  加入收藏
主办:天津残疾人联合会  技术支持:津云
备案号:津ICP备05001997号-1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微博
微信
政务新闻媒体矩阵